1. 第一章

  喬銘易下飛機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掏出手機開始抽卡。


  好不容易飛到歐洲,和一群歐洲人摩肩接踵,一定沾了許多歐氣。他摩拳擦掌,信心滿滿,篤定這次一定能抽出張UR。


  豈料天不遂人願,一陣炫目特效過後,抽出的仍舊是SR卡。


  “出國救不了非洲人啊……”


  他遺憾地收起手機,跟著人流走向出關口。


  這次來到巴黎,是為了參加高中同學的婚禮。


  同學畢業後便留學法國。兩人多年未見,想不到當年那個抱著漫畫書、戴著厚眼鏡、一身宅氣的小書呆子竟已步入婚姻的殿堂了。


  反觀喬銘易,仍是單身狗一條。雖然很為老同學高興,心中不禁也有些小小失落。


  他大概一輩子也脫不了團了吧……


  平心而論,他長得相當端正,就是平日疏於打理,看上去邋遢,只要好好拾掇一番,絕對是個標緻的美青年,哪怕不主動出擊,也會有各路漢子妹子衝著顏值而投懷送抱。


  然而他卻對戀愛毫無興趣。不僅是因為他志在他方(“我的女朋友在手機裡!”),更因為他多年前和喬元禮的糾葛,讓他早就對自我失去了信心。


  


  喬元禮是喬銘易的父親,也是雄霸一方的黑幫魁首。


  在喬銘易的記憶中,父親身邊的男男女女從來就沒斷過。


  他總是喜歡帶各種各樣的情人回家,卻從來安分不下來,每隔一段時間,喬家大宅就會上演新人換舊人的傷感劇目。


  往往上一個“阿姨”或者“叔叔”的模樣還沒被喬銘易記熟,就迅速被下一個“阿姨”或者“叔叔”取代。


  喬銘易記得在家裡住得最久的是一個叫“莎莎”的漂亮阿姨。莎莎阿姨胸大腰細腿長,一頭飄逸的長髮彷彿漆黑的瀑布,在還是小學生的喬銘易眼中,不啻為仙女級別的絕世美人。


  莎莎是個模特。喬銘易不知道什麼是模特,莎莎阿姨一邊給他剝橙子一邊笑著說:“就是穿著漂亮衣服走來走去就能賺錢的人。”


  幼小的喬銘易世界觀深受震撼,覺得模特太了不起了。換換衣服就能掙錢,他將來也想當模特!


  他把這個願望告訴父親。喬元禮笑得前仰後合,抱住莎莎刮她的鼻子:“教壞小孩子!”


  莎莎阿姨不僅漂亮又厲害,對喬銘易也是極好的,隔三差五就帶他去遊樂園。喬元禮忙於工作,沒空陪兒子玩樂,看到喬銘易和莎莎親近,他顯然非常高興。


  喬元禮高興,莎莎就高興,對喬銘易便更好,所以喬銘易也更高興,從而形成良性循環,喬家大宅內外充滿快活的空氣。


  然而這良性循環卻在某一天被打破了。


  喬銘易記不清那是什麼時候的事了,只清晰記得是個雷雨天。他向來怕打雷,窗外雷聲隆隆,震得窗戶玻璃都在搖晃。他躲在被子裡,呼喚保姆的名字,卻沒人應聲,不知是沒聽見還是人不在。


  喬銘易於是跳下床,抱著他的泰迪熊跑到喬元禮的房間。


  房門沒關,他便無所顧忌地推門而入。


  然後看到了一生難忘的恐怖景象。


  他心愛的莎莎阿姨赤身裸體騎在父親身上,兩具白花花的肉體像蛇一樣彼此交纏,幾乎分不清誰是誰。對男孩來說極為陌生的人類器官就那麼毫無遮擋地露在眼前,泛著醜惡的色澤。恰好一道閃電劃破天空,青白的電光照亮了莎莎臉上既痛苦又愉悅的表情。


  喬銘易嚇得落荒而逃。


  房間中交歡的兩個人正沉浸在性愛的快感中,絲毫沒發現他曾來過。


  接下來一整天喬銘易都悶悶不樂。


  一向關心他的莎莎卻沒注意到他的反常,因為她被更重要的事分心了。


  晚上喬元禮出門,莎莎陪喬銘易共進晚餐。席間她給喬銘易看她手上的戒指。


  “銘易知道這是什麼嗎?”


  喬銘易咬著嘴唇搖頭。


  女子笑靨如花:“如果我做你媽媽,你開不開心?”


  喬銘易如遭晴天霹靂。


  那恐怖的景象再次在他眼前甦醒。


  喬元禮回家後,喬銘易偷偷將他拉到一邊,做手勢讓他彎腰,然後附在他耳邊輕輕說:“我不喜歡莎莎阿姨了。我不想讓她當我媽媽。”


  他內心忐忑,假如父親問他為什麼對莎莎的態度180度轉變,他該怎麼回答?難道要把他目睹的那一幕說出來嗎?


  然而出乎意料,喬元禮什麼也沒問,只是摸摸他的小腦袋,若有所思道:“不喜歡就算了。”


  第二天莎莎阿姨就哭哭啼啼地離開了喬家大宅。


  那枚戒指被她一氣之下扔了,骨碌碌滾進沙發後面。


  之後又有許多漂亮阿姨或者英俊叔叔來來去去,但都沒有待上超過半年的,也再也沒有人悄悄問喬銘易“我當你媽媽好不好”這種問題。


  喬銘易知道自己不是喬元禮親生的。


  喬元禮從來沒想過瞞著他,也根本不瞞著外人。


  相反,在他看來,這似乎是一件光榮的事。


  每逢清明和中元,喬銘易就會被養父帶去拜祭他的親生父母。


  那兩個人躺在一塊冷冰冰的墓碑下,墓碑上刻著他倆的名字,還鑲嵌著一張夫妻合照。


  喬銘易生父姓於,所以他原名應該叫於銘易。


  於氏夫婦是喬元禮的摯友,因喬元禮年輕,見了他們要喊大哥大嫂。於氏夫婦死在黑幫火併中,留下一個孤苦伶仃的孩子。喬元禮深感義不容辭,收養了弟兄的遺孤,視如己出撫養長大。


  就是現在的喬銘易。


  喬元禮的老部下偶爾會到大宅子裡做客,見到喬銘易常常感慨:“越看越像老於!”


  喬元禮跟著笑:“可不是麼,頗有乃父之風。”


  可是對喬銘易來說,父親就是喬元禮,不是什麼別的人。


  喬銘易不記得親生父母了,那兩個人就像兩個模糊不清的符號,他知道他們的確存在過,卻毫無實感。假如他的人生是一部遊戲,他們就只是遊戲背景中一筆帶過的一個設定。


  直到他長大了,某一天對著鏡子,忽然覺得鏡中的這個少年人非常眼熟。


  他想起了墓園裡那座冷冰冰的墓碑,和墓碑上鑲嵌的夫妻合照。


  鏡子裡的喬銘易分明就是小一號的於信城先生。


  這時他才有了一種略帶苦澀的實感——他不是喬元禮的親生兒子。他的親生父母早就亡故了。


  喬元禮撫養他,似乎帶著一種炫耀的意味:看,這是我弟兄的遺孤,我辛辛苦苦把他拉扯大,我是個多麼重情重義的人。


  喬銘易心裡有點不是滋味。


  


  幫派事務繁忙,喬元禮鮮少有時間陪喬銘易共享天倫,多叫保姆或保鏢陪在他身邊。


  保姆文化程度不高,保鏢不苟言笑,喬銘易在家裡過得無聊,反倒覺得校園生活多姿多彩。


  畢竟有那麼多的小同學小夥伴陪在身邊,對一個活潑好動的男孩子來說,還有什麼比這更開心的?


  別的同學討厭上學,喬銘易卻討厭放學。一想到要回到那所沉悶的大宅子,他就恨不得住在教室裡。


  到了上初中的時候,喬銘易主動要求去上某所住宿式貴族學校。


  喬元禮不置可否,問他:“一個人住學校你怕不怕?”


  喬銘易心想,有什麼好怕的,學校可好玩兒了。


  “不怕,有老師同學呢。”


  喬元禮又問:“怎麼想起來要去那所學校?”


  喬銘易心想,總不能說是學校比家裡有趣吧。他眼睛一轉,想出一個無比冠冕堂皇的理由。


  “我聽說那所學校有很多好老師,學生百分之百能考上重點高中。我想好好學習。”


  喬元禮撲哧一聲笑了。


  “銘易懂事了。”


  說完他轉向侍立一旁的保鏢們。人高馬大西裝墨鏡的保鏢紛紛點頭哈腰地附和:“銘少小小年紀就這麼懂事!大老闆好福氣!”


  兩個月之後,喬銘易穿著貴族學校的小西裝校服,揹著名牌手工皮革書包住進了學校宿舍。


  和他同寢的男生大概是被家長強行送過來住校的,拽著父母的手撒潑打滾寧死不屈。喬銘易冷靜地坐在床上看他表演猴戲。家長走後,男生撲在床上哭哭啼啼,發現喬銘易正瞪著他,於是也怒瞪回去,一雙眼睛腫得像桃子,毫無威懾力。


  “你難道不想爸爸媽媽嗎?”他聲嘶力竭。


  喬銘易思索片刻。還真不怎麼想。學校這麼好玩兒,幹嘛要想家。


  學生每週可以回家一次。到了週五下午,學校外停滿了接送學生的豪車。喬銘易百無聊賴地站在校門口,滿腦子都在幻想下週豐富多彩的校園生活。


  一輛勞斯萊斯幻影在他面前停下。他認出這是自家的車。


  車窗搖下來,露出的不是司機的臉,而是喬元禮。


  “爸?你怎麼來了?”喬銘易一驚。


  “接我寶貝兒子放學呀。”


  喬元禮摘下墨鏡,露出淺墨色的眼睛。他有八分之一德國血統,輪廓比普通亞洲人更深,眼睛顏色則更淺,笑起來的時候,薄薄的嘴唇像含著刀鋒。


  旁邊同樣等候家長的女同學嘰嘰喳喳鬧作一團。


  “哇,喬銘易,那是你爸爸?好帥哦!像電影明星一樣!”


  喬元禮朝小女生們眨了眨眼,引發一陣尖叫。


  喬銘易沒理她們,望著喬元禮出了神。


  這時候他才隱約覺得,自己是有點兒想爸爸了。

唇亡齒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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