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 第二章:暴君

  鋒刃架在頸項,稍一動作,我便會人頭落地。

 

  福丁布拉斯王國的君主剛駕崩,王位爭奪戰正處於白熱化階段。阿彌作為王儲,要獨自面對各勢力的威脅,所以他的神經才會這麼敏感。

 

  糟了!阿彌似乎誤會是我蹂躪了他寶貝弟弟的墓地!喔⋯⋯的確是我沒錯,但我是逼不得已啊!

 

  我立即想要辯解,張了張嘴,卻發不出任何聲音。

 

  腦海裡響起系統慵懶的聲音:「閉月羞花的技能還在嘛,別人可看不清你的臉,更聽不到你說話,呆瓜。」

 

  聽到他的調侃,我忍不住大發雷霆:「你這個系統是怎麼搞的?對於身體不中用,只能靠臉吃飯的人來說,臉是資本、是武器、是生命啊!技能怎麼能遮掩我的臉!」

 

  我的怒火卻被他輕飄飄地澆滅,他不急不緩地說:「別跟我搭話,我睡著了,現在只是在說夢話。」

 

  算了,不跟你吵。

 

  雖然我在腦袋裡吵吵鬧鬧,外表卻不動聲息。我的沉默很快便磨光了阿彌的耐性,他握緊劍柄,發出最後通諜:「回答我。」

 

  我繃緊身子,甚至不敢大力呼吸,以免刺激他的神經。

 

  倏地,他的懷裡忽然有了動靜。

 

  「啊!」殺氣伴隨驚呼消失了,阿彌拋下了劍,顯得手足無措:「等等!你們別跑!」

 

  咦?兔子?

 

  白色團子落地四散,巴掌大的小兔子在地上蹦蹦跳跳,真的很像會動的棉花糖,圓潤小尾巴晃下晃下,讓人很想捏上一把。

 

  故事裡殺人如麻,穩坐鮮血王座上的暴君,背地裡其實是個傻裡傻氣的大男孩,所以才會大半夜抱著滿懷的小可愛,到墓地找死去的弟弟聊天。

 

  天啊,我的哥哥怎能這麼可愛!

 

  我透過資歷十年的老讀者的粉絲濾鏡,發出由衷的感嘆,果然《暴君》的主角阿彌無論幹什麼,都有其獨特魅力。

 

  原本劍拔弩張的氣氛不復存在,我們莫名其妙地開始了合作,手忙腳亂地去抓四處亂竄的白毛團。

 

  我以手勢問:「你怎麼帶來這麼多兔子?」

 

  「小納喜歡兔子,我擔心他一個人躺在那裡會寂寞,所以我才帶牠們來。」

 

  我再指手劃腳問:「你該不會打算活埋牠們吧?」

 

  阿彌把淘氣的小不點放進袋子裡:「沒有,我只是想讓牠們跟小納睡在一起。」

 

  那有分別嗎?換作是我也會逃。話雖如此,我還是沒法無視阿彌的困境,幫他抓兔子。

 

  抓兔子要緊,審問居次位。

 

  他大概是認為我是手無搏雞之力的人,大可隨時殺掉我,才會對我放鬆戒備,說出憋在心裡的話。

 

  他的生活究竟是有多孤獨,才會向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敞開心胸。

 

  阿彌抓住兔子的手很溫柔,像是怕會傷到這些脆弱的小生命,喃喃自語:「你們陪他一晚就好,明天小納就會正式下葬,我只是想在最後一晚,再來看看他。」

 

  躂!躂躂!

 

  阿彌忽然停下動作,有人正躡手躡腳穿越樹林,腳步聲依稀可聞。

 

  又有人來了,這個墓地還真的不太平。

作者的話

艾米莉

這是個有點鬧的故事 XDD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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